第五章 党建
第五十五条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第五十六条 本会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本团体党建归口铜陵市工商联党组织统一领导管理,隶属于市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委,接受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指导。
第五十七条 本会党组织是党在商会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能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本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第五十八条 本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第五十九条 本会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优先推荐商会领导班子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的组织领导。
第六十条 本会支持党组织对商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使党建、会建工作相互促进。
第六十一条 本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2022-07-0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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