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安 徽 省 企 业 联 合 会
安 徽 省 信 用 协 会
皖企联字〔2013〕12 号
关于开展2013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企业管理协会),各全省性企业团体,省信用协会会员单位,各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安徽省企业(家)联合会(以下简称“省企联”)、安徽省信用协会(以下简称“省信用协会”)按照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等十九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商秩字[2012]556号)要求,开展了2012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根据企业普遍要求,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推动企业诚信自律,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培育、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不断提高我省企业诚信建设水平和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信用安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评价范围
    评价活动在安徽全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3年工商年检合格的各类企业之中展开。
三、评价内容
    1.经营状况----有较高的资质、较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信誉度。
    2.诚信理念----以诚实守信为核心价值观。持续、全面开展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员工具有社会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经营者、管理层和员工有较强的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
    3.诚信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建设管理体系;设立专、兼职的信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并执行各项信用管理制度,如劳动合同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债权保障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法律顾问制度、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员工雇佣调查制度、诚信档案制度等;坚持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估考核制度。
    4.诚信实践----坚持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有较高的客户认同度;坚持公平和正当的商业竞争,没有不良记录,在行业及社会上有较高的信誉度;坚持与股东、投资人、员工、债权人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充分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内部坚持推进反商业贿赂制度建设并取得成效;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资源、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5.企业认知度及公共记录----企业在金融机构、工商、税务、质检、环保、安监、药监、劳动、消费者协会等各有关方面均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并获得有关机构的表扬和奖励;第三方信用评级和评估成绩良好。须说明2011年至今有无以下问题:
   (1)被税务机关处罚的,不论性质及金额;
   (2)工商年检为B级的;
   (3)因产品或服务质量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4)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
   (5)有欺骗消费者行为被投诉并被核实的;
   (6)有拖欠职工工资并负有劳资纠纷责任的;
   (7)造成环境污染,治理未达标的。
四、评价程序
    企业信用评价坚持科学、务实、公正、规范原则,坚持企业自愿参加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评价包括:申报、评审、宣传、推广和监督四个阶段。
    1.申报----各市企联、企业管理机构和各全省性企业团体可以分别推荐企业参加评价;省国资委直属企业可以自荐,也可推荐所属企业参加。各类企业也可以自行申报。申报材料于2013年10月20日前报省企业联合会(含电子版)。
    2.评价----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汇总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由政府相关部门、相关社团组织为成员单位的安徽省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进行逐一比对、综合评价,并确定“安徽省诚信企业”初审名单。初审名单经评价委员会确定后,通过安徽经济报、安徽经济在线、信用安徽网、信用安徽杂志和安徽企联网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最终审定后确定为安徽省诚信企业。
    3.宣传和推广----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安徽省信用协会联合下文,表彰安徽省诚信企业。按照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发布行业信用评价证书、标牌统一样式和编号方法的通知》要求,为审定的安徽省诚信企业颁发证书和奖牌。在安徽日报、安徽企联网、“信用安徽”杂志、安徽经济报、安徽经济在线和其他媒体发布安徽省诚信企业名单,宣传推广其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导。向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推荐,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政策支持,使诚信企业获取更多的社会认可和信誉。安徽省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为企业提供企业诚信建设领域的指导、咨询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管理水平。
    4.监督----获得“安徽省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应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建设水平。企业每年要进行自查,省评价办公室将持续跟踪督查,对评价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安徽省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一经核实,撤销其“安徽省诚信企业”的称号。
五、管理和费用
    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管理、监督机构为安徽省企业(家)联合会、安徽省信用协会。为了规范、有序地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省企联、省信用协会请省政府相关部门共同设立安徽省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为安徽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评价委员会下设安徽省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价办公室”),为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省企联秘书处。安徽省企业信用评价遵循“自愿、科学、务实、公正、规范”的原则,并对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为了保证评价客观、公正,减轻企业负担,评价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报材料
    1.安徽省诚信企业申报表。申报企业要如实、认真地填写申报表,填报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申报表要求填写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2.安徽省诚信企业申报报告。申报企业要按照评价内容,对企业开展诚信建设情况以及典型经验作全面的总结,突出特色、简明扼要,字数3000字左右。
    3.安徽省诚信企业申报补充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以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市级以上机构的各种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安徽省诚信企业申报图片材料。能够反映企业产品、服务特色,生产经营全貌,代表企业形象的照片、图片资料。以上材料请使用标准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电子版(不包括补充材料),报安徽省企业联合会。
七、联系方式
安徽企联联系人:张晓东 王红梅 王朝霞
电 话:(0551)62212981 62212998
传 真:(0551)62212992、62212998
邮 箱:zhxd3030@163.com
QQ号码:2438175468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188号石化大厦三楼
邮 编: 230009
安徽信用协会联系人:葛胜荣   薛 傲
电 话:(0551)62636927 6267364
传 真:(0551)62673641
邮 箱:XYAHBJB@126.com
地 址:合肥市金寨路329号凯旋大厦709、710房间
邮 编: 230001


安徽省企业联合会 安徽省信用协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创建时间:2013-11-04 00:00